2012年12月19日 星期三

中華民國刑法

誹謗(也稱詆毀中傷惡語中傷名譽損毀等)是一種明確表示或暗示的,可能給個人、企業、產品、團體、政府或民族負面形象的「與事實不符」的宣稱。
大多數普通法司法體系允許採取民事和/或刑事的法律行動,以阻止各種誹謗和毫無根據的批評。向公眾公開公眾並非公眾所關切的當事人個人隱私,從而傷害當事人的行為即為誹謗[來源請求]
在大多數大陸法系國家,誹謗被認為是犯罪而不是一種侵權行為。資料來源http://zh.wikipedia.org/wiki/%E6%AF%81%E8%B0%A4
因為網路空間是屬於公共空間 所以阿明有毀謗之嫌

2012年12月12日 星期三

Facebook「讚」不「讚」That is a question

高中生阿明是個臉書FaceBook的重度使用者,平日閒來無事就喜歡掛在臉書上 關心朋友們的動態並對其中有興趣的動態做出回應。而阿明有個好朋友青樹, 是個衝動且富有正義感的人,有天青樹懷疑班上同學月花似乎在超商買的時候 偷偷偷了東西,於是就將這件事情貼上臉書的動態,指名道姓的直指月花偷東 西。愛用臉書的阿明看到這則朋友發的動態,二話不說就按了讚,而這則動態 在不久之後就被月花看到了,月花認為自己並沒有偷東西,對於青樹的言論以 及按讚的阿明非常的不滿,誓言要他們付出代價,於是一狀告上了法院..。 2. 你覺得阿明的行為正確嗎?你認為阿明是否有罪呢(請盡量提出你的假設, 依照你的假設進行之後的論述)